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背靠背图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背靠背图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案由来:首先图片中有两个弓字,可以看出来这个成语中应该有弓这个字了,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这两个弓的方向,一个是针对左边的,一个是针对右边的,也就是左边还有右边两个方向了,所以综合起来比较一下,关于有弓这个字的成语,还有有左右两个方向的成语,其实就是左右开弓了。
左右开弓 [zuǒ yòu kāi gōng] [释义] 左右手都能射箭。比喻两只手轮流做同一动作或同时做几项工作。[出处] 元·白仁甫《梧桐雨》:“臣左右开弓;一十八般武艺;无有不会。”1956年一个冬日的夜晚,在山西有一辆卡车在半路出现故障熄火,距离最近的村庄约有2公里。
车上几人了商量下,留下一人照看车,另外几人去村庄寻求帮助。几个人刚走不一会儿,一群路过的狼发现了那个留守者,并把卡车围了起来。
驾驶室里的留守者见状慌忙打开大灯,试图吓走这群不速之客。狼起初被强光吓了一跳,散开了。但留守者反复几次开关灯,狼就不害怕了,继续围着卡车转。留守者只好不停地鸣喇叭,结果还是一样。散去的狼群听了几次喇叭声,发现没有威胁,又围拢过来。不过它们也奈何不了驾驶室里的留守者。
僵持之间,有两只狼走了,余下的继续蹲守。不一会儿,留守者通过灯光看见刚刚离去的两头狼回来了,准确说是三头,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像狼的动物趴在一头狼的背上。它们围着车转了一圈,狼驮着的那只动物呜呜叫了几声。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卡车里的留守者惊恐万分。那些狼听了神秘动物的叫声,马上排起了队,轮番跳起来撞击驾驶室的门。留守者意识到,遇见传说中的狈了。
危急时刻,村庄方向开过来一辆车,留守者的同伴和几个村民开车过来了。狼群见状立刻四散奔逃,那只狈的搭档并不可靠,它被遗弃了。救援车辆赶到现场,大家发现一只狈在地上扑腾,前腿短,后腿长,村民当场用铁锹将其打死。
这是一起关于狈的传闻。
“狈”这种生物存在吗?
狈”,最早记载于西汉时期的《神异经》,相传是奇人东方朔所著。文中说,“狈无前足,一云前足短不能自行,附狼背而行,如水母之有虾也。”意思是,狈这种动物没有前腿,也有人说它的前腿很短,总之不能独立行走,常常窝在狼的背上,由狼驼着它。
传闻中,狈是一种极其聪明的动物,擅长发现猎物,鬼点子也很多,堪称狼群的军师。这也是狼会驼着狈的主要原因。
那么,既然狼和狈能够交流,说明它们至少是种族关系很近的物种,甚至有可能狈本身就是狼,只不过身体出现了畸形。
然而,在我们的生物学分类里边并没有狈这种物种。
那么,狈的原型有可能是犬科动物里的其它物种吗?
犬科动物全球共有13属36种。包括狗、狼、豺、狐狸等。 它们有着共同的特点:体型中等、匀称,四肢修长,趾行性,利于快速奔跑,也并未发现符合“狈”体型特点的种属。
那么,答案就只剩下一个,那就是所谓的狈不过是畸形的狼!毕竟,如果现存或者之前存在过狈这种物种,那么它们就必然存在或者存活过一定的数量,有一定的生物种群分布,不至于我们一只也发现不了。
那么,狈有没有可能就是身体畸形的狼呢?
这点,还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一下狼的习性。
和多数肉食性动物一样,狼也是群体生活。一般而言,一群狼的数量为七头,固有七匹狼之称。
规模大的可达30多头。狼群有着严格的等级,狼群的领导一般是一对优势的对偶。进食的时候,也是狼王、狼后优先,其它成员依次进食。
在我们的印象里,狼往往是奸诈的代表。然而,自然界中狼群确有着铁打的纪律。
狼王狼后的产生并不仅仅是需要打斗,能够做得了这个位置,它俩身体的各项指标都不能差,尤其是智慧。毕竟,狼群的大规模行动都是狼王领导的。
狼群里,除了狼王的挑战者不能就在狼群之外,狼对其家族成员还是很好的,可谓是幼有所教、老有所养。
对待幼崽,它们会竭力去保护,当然如果幼崽犯错误也会受到惩罚。
对于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如此。
对待狼群中的老弱病残,它们会不离不弃,即使这些狼不能参与捕猎。其他成员也会主动分享食物给它们,直至它们自然死去。尤其是狼群中年迈的老狼,狼王都是十分尊敬的。因为老狼的丰富的捕猎经验,能使狼群的捕猎成功率大大提升,极大的提升了狼群生存的几率。
而传闻中狈的形象就十分符合狼群中的老狼,“行动不便,足智多谋”。
狼狈为奸,我想知道有没有狈这一生物?长什么样子?
狼狈为奸,相信大家熊荣阴险狡诈的小团体时候会脱口而出的一个成语,但我们很清楚狼是一种什么动物,如果不知道直接参考一般中华田园犬也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但狈是一种什么动物,估计只能去古籍中参考了!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前腿特别短小,因此要和狼合作在狼背上快速奔走!但狈的智商极高,非常狡猾,狼群中有了狈作为军师,想要与狼群对抗,即使是高明的猎人也束手无策!最早有狈的记载是在《酉阳杂俎·广动植》中:“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絶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白话含义是:狼和狈是两种动物,狈的前脚非常短小,每次都需要骑狼背上才能行动,但《酉阳杂俎·广动植》记载的却是每次都骑两只狼,如果没有和狼一起就无法行动!因此称事情失败成为“狼狈”!有几个狈来历的说法:
1.狈是狼群中基因突变的产物
2.狈是狼和杂交所产生的后代,但据说1000只狼和1000只狐狸才能产生一只狈!不过狼和狐狸之间存在生殖隔离,从未有案例表明两者可以生育成功!
3.狈是一种残疾的狼!
但历史上从未有捕获狈这种动物的记载,因此现代一般认为狈是一种残疾的狼,或者前腿被兽夹夹断的狼,而这个确实有真实案例:建国初期在东北猎杀到一只狈,但后来发现只是一只被夹断了前腿的母狼,背着其的是它的伴侣公狼,当时公狼放弃逃生而保护母狼,一直到被猎杀为止!确实这个故事令人唏嘘,但事实上表明,历史上记载的非常有可能就是这种可能,而当时限于技术限制未能猎杀或者捕获,那么以讹传讹进入古籍流传至今也就可以理解了!
狼狈为奸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成语,它出自晚晴谴责小说家吴趼人撰写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原文为:诗翁画客狼狈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这句话是用来讽刺当时豪绅与官府勾结鱼肉百姓的现状。
在这个成语中有两种动物狼和狈,其中,狼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种食肉动物,但是狈我们就非常的陌生了,而且在所有的动物中,也没有一种叫“狈”的动物。那么狈到底是一种什么生物呢?我们来看一下自然界中有没有符合“狈”形象的一种动物。
什么是狈?
狈是一种存在于我国传说中的生物,在我国古代的一些典籍中,对于狈有一定的描述,比如李时珍的《本草纲门》中写道: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狈是一种与狼共生的食肉动物,它的特点主要有三个:前足比后足要短;其嗅觉灵敏,能够准确的找到食物所在的位置;不具备自主行动的能力,要趴在狼的身上靠狼驮着它前行。
但是,在现实中,狼虽然是一种群居动物,但是在狼群中只有狼,没有其他动物,更没有除了交配之外,更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骑在狼的身上。
有人说:一些狼的幼崽出生后,由于先天性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两条前肢畸形,从而符合上面说的前足短于后足的描述,对于这样的幼崽,亲狼会将它们驮在身上,照顾它们。
这个说法乍一看非常的有道理,但是,这只是人臆想的一种场景罢了。因为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是在雌性生产的时候,它会离开族群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挖一个洞或者找一个废弃的洞穴,静静的等待幼崽的降临。幼崽出生后,无论是否健康,它们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它们会在洞穴中度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此间,小狼几乎都是在洞穴中度过的。直到5-6周后,小狼断奶可以吃一些肉食了,雌狼就会把它们带回到族群中。
此时,如果有先天性缺陷的小狼会被丢在原地,它们无法跟上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步伐,最终被遗弃掉,这就是残酷的大自然了,优胜劣汰从来都是它们的生存法则。
因此,狈这种生物只是传说中的生物,它是不存在的。
那么,在自然界中,有没有符合狈形象描述的动物呢?
狼和狈既然能够放到一起,最起码说明它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整个犬科中中,前肢比后肢短很多的动物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为它的四肢都比狼的四肢短很多。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在自然界中还真的有一种犬科动物有些符合狈的描述,它就是豺。
豺是我们常听却不常见的犬科动物,而且我们常说的“豺狼虎豹”中豺就排在了第一位。作为犬科动物,豺比狼要小很多,它平均只有1米左右的体长,关键是它的四条腿比较的短,肩高仅有50公分左右,而狼的肩高平均都在75公分左右,肩高主要是由四肢的长度决定的。
因此,这一点豺与狈的描述还是有一些相似的。
从习性上看,豺非常的狡猾,它们擅长群居,而且是最凶残的动物之一,为什么这么说呢?豺的捕猎虽然跟狼一样都是集体围攻,但是狼一般选择攻击猎物的四肢让猎物失血过多倒地,但是豺则不同,它们有着尖利的爪子、尖利的牙齿以及高达200公斤的咬合力,在捕猎时,它们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猎物团团围住,然后伺机跳上猎物的后背,之后用尖利的牙齿和爪子撕裂猎物的肛门,然后将肠道整个的扯出来,同时其他的成员会发挥自己强大的跳跃力(原地3米高的跳跃力),利用尖利的爪子将猎物的眼睛刺瞎。
因此,在众多的食肉动物中,豺的捕猎是最凶残的,而且它们专攻肛门和眼睛这种薄弱位置,也足以证明了它们的阴险狡诈,这一点也符合狈“奸”的描述。
总结
如果说在自然界中找一种完全符合“狈”描述的动物是没有的,但是,如果想找一种最贴近“狈”原型的动物的话,我认为就是豺了,它们凶残、狡诈,其杀伤力甚至在狼之上。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野兽,长的像狼却不是狼,前腿短而后腿长,要依靠狼背着它才能活动。在传说中,狈经常给狼出鬼主意。在清代袁枚的《子不语》中,就有钱某赶集回来时遇到狼群,躲到草垛上 ,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怪兽,怪兽给狼出主意;从一端薅草,就在草垛要塌了时,有几个樵夫经过,听到钱某的呼救声上前赶走了狼,那个怪兽没跑了被人们抓住,带到村里的酒馆里做熟吃了。天下霸唱在《我的邻居是妖怪》中的《北大荒狼灾记》里也有来自西伯利亚的狼群在暴风雪中冲进农场,驻守的白旗、陆军、小地主朱向东和女知青尖果退进屯谷仓固守,狼群围住屯谷仓后,一只秃尾巴狼背来一个前腿短后腿长的长毛怪物,陆军认出那是狼群里的狼军师——狈,很快狼群就采取搭狼梯上房顶的办法,幸亏被及时发现,白旗等人迅速上了房顶,混战中来了一群野狗,在头狼和狈都被咬死后,剩下的狼逃走了。
虽然狈的传说不少,但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狈,沈石溪在《狼狈》中也写过狼狈为奸,偷走他养的猪,最后猎人们通过围猎捕获了狼和狈,结果法现所谓的狈就是一只断了两支前腿的母狼
狼狈为奸的狼,是指被狼群中的领头公狼,驱逐出狼群的亚成体公狼。这样的单身小公狼,捕猎经验不太丰富,又没有狼群给予其帮助,也没有自己固定的领地,所以面临的生存挑战比较大。这样的单身小公狼,为了活得容易一些,就必须找个合适的搭档,一起捕猎!通常这样的单身小公狼,喜欢与狈做搭档,一同去捕猎!
狼狈为奸的狈,就是指正在养育幼崽的母獾。公獾只负责与母獾交配,不负责与母獾一同养育幼崽。母獾怀孕后,必须独自分娩,独自养育幼崽。
母獾养育幼崽期间,不能离窝太久,也不能离窝太远。如此一来,母獾养育幼崽期间,生存压力就非常大,也需要找一个搭档,一起去捕猎!
自然界很神奇,小公狼居然与母獾能达成合作协议,最终实现“狼狈为奸”。
据一位老猎人告诉我,小公狼嗅觉灵敏,通常能很顺利的找到,藏有幼獾的地洞。小公狼找到幼獾的藏身洞后,就在洞口的上风口上撒尿,然后离开。母獾如果有意合作,就会有狼尿边上撒尿。一天后,小公狼就会来检查,看看母獾是否有回应。如果母獾不愿合作,小公狼就会另寻搭档。如果母獾愿意合作,小公狼就会在獾洞口呆着,等待与母獾见面。
母獾与小公狼见面后,就会调情丶交配,但是这种异种交配不会有后代。一旦双方情投意合,母獾会就将前爪搭到小公狼的后背上,然后狼狈一起走着玩,这就算是达成了合作协议!
狼狈捕猎时,由狼去找兔子丶竹鼠丶老鼠窝,并且要确定窝内有幼崽,然后狼就通知狈一起去捕猎。
正式捕猎时,首先由狼担任警戒,由狈负责堵上多余的洞口。接下来,再由狈去挖洞狩猎,而猎物将会从洞中跃上地面逃跑,不过会落入狼的口中。如此一来,狼将会获得从洞中逃出的猎物,而狈获得的猎物,就是洞中的幼兽!
狼与狈,一旦达成合作关系后,会维持很长的时间。在此期间,经常嬉戏交配,但是不会有后代。狈只在要繁殖后代时,才会本能的去找公獾配种。一旦狈受孕后,就会回到狼的身边,继续狼狈为奸!
小公狼只有完全成年,要去争夺狼群的狼王之位时,才会跟狈断绝关系。而狈也得再去等候新的小公狼,来与狈建立新的合作关系!
老猎人告诉我说,老辈人不喜欢作风不正的男女关系,所以有些讨厌狼狈为奸的行为!
荒淫残暴的“禽兽王朝”北齐据称都有家族遗传精神病史,除了神武帝高欢还算正常外,他的几个儿孙辈统统都是暴虐成性,荒淫无道。其中,又以武成帝高湛和他的儿子高纬最为典型。
北齐武成帝高湛,父北齐神武帝高欢(追尊),母武明皇后娄昭君,文襄帝高澄、文宣帝高洋及孝昭帝高演同母弟,北齐第四位皇帝,高湛在位仅仅五年,在二十九岁的盛年就传位于儿子高纬,逍遥自在的当他的太上皇。高纬虽然在位虽只有五年,却干尽了坏事,几乎是天人共愤,罄竹难书。
不守信言,残杀亲侄;猜忌多疑,毒杀兄弟
当年文宣帝高洋(也是个十足的暴君)去世前,因太子高殷年幼不能视政,就把高殷托付于常山王高演,结果高演欺主年少,在高湛的协助下废掉高殷篡取皇位。高殷后来被杀,高湛因拥立之功被晋封为右丞相。高湛长的英俊潇洒,能力出众,所以深得孝昭帝信任。孝昭帝高演临终前,因为他自己就是杀侄夺位,而自己的儿子高百年根本就不是高湛的对手,为了保全儿子的性命避免重蹈高殷的悲剧,将皇位传给弟弟高湛,但高湛继承大统后并没有信守诺言,而是残忍的杀害了侄儿高百年,高湛的四哥平阳王高淹沉稳有度深得人心,高湛极为忌惮这个哥哥,秘密派人毒杀了他。而早在文宣帝在位时,高湛就间接害死了兄弟永安王高浚和上党王高涣。高湛还用毒酒毒死了长兄文襄帝高澄的长子上党王高孝瑜,亲自用剑射死高澄嫡子河间王高孝琬。高湛杀侄毒兄,真是禽兽不如。
逼奸皇嫂,禽兽不如
文宣帝高洋的皇后李祖娥是高湛的嫂嫂,高湛垂涎李祖娥的美貌,并以要杀死她的儿子相要挟,李祖娥被迫屈服于高湛。李祖娥受宠后不久即怀孕,她的儿子太原王高绍德进宫来看她,但李祖娥羞愤心头,对儿子的探望避而不见,高绍德非常生气的说:“儿子知道母亲肚子大了所以您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见。”李祖娥听说后羞愤交加,待生下女儿后,亲手掐死了她和高湛的孩子。高湛知道女儿死后后大怒不已,拿刀指着李祖娥说:“你可以杀我女儿,难道我就不能杀你儿子?”高湛派人召来高绍德,任他怎么苦苦哀求都没用,用刀环实际拍打他的后背,直拍的高绍德口吐献血,之后才残忍的杀死了他。得知儿子被杀死的李祖娥悲痛欲绝,泪流满面,这让高湛更加反感,命人脱光她的衣服,将她乱打一气,然后然后命人将李祖娥装在用绢织的袋子里,鲜血淋漓地扔到水沟中,很久才苏醒过来,最后用牛车载着把她送到妙胜寺出家为尼。
宠信奸臣,无人君之德
高湛对群臣一言不合动辄就杀,但唯独对侍中和士开宠信有加。和士开有点才能,和士开擅长握槊,又弹的一手胡琵琶(他本胡人出身),因此得到高湛的信任和提拔。二人关系亲密到什么地步?“(和士开)尝谓王曰:“殿下非天人也,是天帝也。”王曰:“卿非世人也,是世神也。”其深相爱如此。”(据《北齐书》)二人这种君不君、臣不臣的关系让外界颇多猜疑,两人言谈举止,嬉笑怒骂极其猥亵,高湛在和士开面前几乎丧失了人君之德。和士开甚至至劝高湛说,自古以来的帝王,都化成了灰烬,尧、舜、桀、纣,最终的下场没有区别。让高湛趁着年轻,尽情享乐,放纵横行,把国家大事都交给大臣处理。最可恶的是,和士开还胆大包天居然和高湛的老婆胡皇后私通(胡皇后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水性杨花,北齐灭亡后和儿媳穆莲花在邺城搞皮肉生意)。
河清四年(565年),当了五年皇帝的高湛传位于太子高纬,天统四年十二月(569年),武成帝高湛在邺宫乾寿堂去世,年仅32岁。这个一生荒淫无度、杀戮成性的暴君,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了代价。
高湛的奇葩和荒唐世所罕见,我都找不到词来形容了,什么禽兽,变态,冷血,神经病.....不过他一生也确实是快活,尽管很短命,也尽管遗臭万年.
不光是他,他哥哥高洋,弟弟高演,儿子高伟,老婆胡太后都是精神病加变态,有时候我会猜测这一家子是不是先天脑子有问题?或者他们是没被教化的少数民族?
高澄、高洋、高演、高湛这这几个兄弟,他们父亲高欢是汉人,不过从小跟鲜卑人混在一起玩,他们的母亲娄召君是鲜卑人,所以这对兄弟可以说是有鲜卑血统的,虽然我不愿意搞地域歧视,但是真的没有办法解释这一家子怎么能出这么多奇葩。
这一家子做事都非常随性,虎头蛇尾,得到了就不珍惜,过过瘾就厌了类型。皇位就像个烫手山芋,被他兄弟父子乱踢
高澄从他们父亲高欢那里继承了祖业—控制东魏的皇帝元善见,元善见就像只老鼠样被他们玩,高欢还只是把他当个傀儡,高澄想弄死他自己做皇帝,还没来得及动手,高洋先动手把他们都解决了,东魏变成了北齐,高洋就是北齐文宣帝。
那年高洋才20岁,少年得志,认真当了几年皇上,不过干了几年就不腻了,开始专心享乐,他死了之后由他儿子高殷继位,指定弟弟高演辅政,可是所拖非人,没几年赶跑了侄儿自己去做皇帝过过瘾。
高演也没当多久皇帝也死了,他担心弟弟高湛效仿他欺负他儿子高百年,干脆主动把皇位传给高湛吧,只留了一个字条
“宜将吾妻子置一好处,勿学前人也”但字条对他们一脉相承的不讲信用和儿戏心态哪有约束力啊,很快高湛就把高百年杀了,连带的还杀了不少高家子孙,当然他在当皇帝这个事情上跟高洋一样,也是勤奋了一阵子的,只是这份热情没维持太久很快他就腻烦了,这个时候朝政也被他折腾了不成样了,眼看快废了,而且他也觉得冶国这事情太枯燥,不如专心淫乐来得快活,干脆甩摊子给儿子高伟吧!
高伟接过高湛的接力棒,面对这破碎的国家,他也不图创新改革,还特能拆腾,他有个爱听小曲爱弹琵琶的奶妈陆令宣,什么都听这奶妈的,国家朝政基本被这奶妈把持。并且脑子还简单,听北周的人一调拔把他身边个非常优秀的大将斛律光给杀了,一下子失去了保护伞,跟他爹依然是一脉相承的不负责任,直接把皇位传给儿子高恒,自己假装成没事人,最后还是被北周灭了。
对感情的嗜好奇葩,视人命如儿戏,责任感更是无从谈起
要说高湛淫荡,也不完全贴切,因为他并不是收罗了几千美女,每天啥也不干尽是在床上风流,他只是爱好和品位特殊,他不喜欢自己的胡皇后,就喜欢每天缠着自己的寡嫂李祖鹅,这两人美貌程度差不多吧,可他就是懒得碰胡皇后,搞得胡皇后没办法只能去勾搭和士开了,他也想得开,反正各玩各的,开心就好。
性格暴躁又变态,有精神病潜质
当李祖娥掐死了跟他乱伦的女儿之后,他的做法是把李祖娥的儿子抓到她面前,当着她的面活活打死,这还不算,还把李祖娥全部扒光了用马鞭抽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然后装麻袋,扔到沟里,后面发现没死,又用牛车把她送到寺庙
所以他对这个“宠幸”最多的女人也没有情没有爱,只有玩物的心态,女人就像他手里的蛐蛐。
他这都不算是个人,只能说他空长了一副好看的人的皮囊,骨子里都还是没有驯化的兽性啊。看了那么多残暴的君王之后,发现基本所有变态的残暴的君主多少都有鲜卑血统,同样都是人,感情和做事风格却完全不一样,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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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皇帝武成帝高湛,年纪轻轻不到30岁(29岁),就把皇位禅让给儿子高纬,自己当上太上皇,这是一件让人不太理解的事情。
(高湛剧照)
有人说,高湛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厌倦了当皇帝的生活,丢下国事,想一心一意去淫乐。不过这个说法其实不太靠谱,这是从高湛的结局,反推过去得出的一种结论。因为高湛最后是因为酒色淘空了身子而死的,所以人们才给他这样一个结论。但是,这个并不能作为当初他禅让的目的。
再说了,禅让皇位以后专心去享乐,这个话是不靠谱的。高湛比任何人都明白,皇帝所能得到的享受,都是靠权力维护起来的。没有权力维护,你不但不能获得酒肉、美女等各种享受,而且还有可能连命也保不住。
我们说高湛非常明白这一点,是因为他当这个皇帝太不容易了,说他是一步一个血印走上皇位,一点儿也不为过。
高湛只是高欢的第九子,说起来,皇位是怎么也到不了他头上的。高欢作为东魏群臣,厮杀一生,把整个东魏的权力都掌控在自己手里。不过他没来得及夺位,这个任务,他就交给了他的长子高澄。然而,高澄正在预谋夺位的前夕,却因计谋泄露,被刺死了。于是,夺位这个重任,又交到了高欢的次子、高澄的弟弟高洋的手上。
高洋终于夺了东魏皇帝的皇位,建立了北齐,又通过南征北战,让北齐有了一定的发展。他去世时,把皇位传给自己儿子高殷。由于高殷年幼,因此,高澄让弟弟高演帮助自己的儿子。谁知道,高演不但不帮高殷,而且还联合弟弟高湛,杀掉了侄儿高殷,自己当皇帝。
高演去世的时候,害怕他的儿子,同样年幼的高百年,走上高殷这条路,于是主动对高湛说,要把皇位传给高湛,再通过高湛,把皇位传给儿子高百年。
(高演剧照)
说起来,高湛是捡到了一个皇帝来当。本来他应该是很知足,对高演应该是是充满感激的。但是他偏偏不这么想,因为高百年的存在,他觉得皇位无法传到他自己儿子的手里。因此对高百年极尽欺辱。他派了一个人去教高百年练习书法,让高百年写了十几个“敕”字。接着,他就借这点儿事,说高白百想篡夺皇位。让侍卫拉着高百年一边走一边打,一屋子都是血脚印。可怜的高百年乞求给高湛做奴隶,高湛也不同意,最后还用刀头把高百年打死。
高湛不但忌惮高百年,同时也忌惮他的兄弟与侄儿们。他杀掉了高澄的两个儿子高孝瑜和高孝琬,又杀了他的哥哥高淹等等。高湛之所以要这样做,有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害怕他的兄弟们,以及侄儿们会对他的皇位构成威胁。
由此可见,高湛对皇位多么看重。
高湛既然这么看重皇位,他怎么会轻易丢出来呢?
实际上,高湛在那时候,也确实不该放弃皇位。要知道,他的儿子高纬还年轻,根本就没有处理朝政的能力。同时,北齐还正遭受着来自突厥和北周两方面的强力攻击。他的国家随时随地都有被灭亡的危险。如果他的国家灭亡了,那么,他也不可能获得什么享受了。
(高纬剧照)
不过,我们说一千道一万,最终高湛还是果断把皇位让给了高纬。他这样做,肯定是有目的的。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认为,高湛之所以这样做,有以下一些原因。
其一,避免皇位更迭的悲剧。皇位更迭太多是高湛心中的一个苦衷。北齐从高欢到高澄,到高洋,到高殷,到高演,再到他高湛,皇位一直没人坐得很稳固。尤其是高殷和高白年,都因为老皇帝把皇位传给他们时,他们还年轻,结果皇位又被叔叔给夺去了。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高湛在活着的时候,就把皇位传给儿子高纬,这样一来,有他守着,就没有人可能夺去他儿子高纬的皇位了。
其二,高湛有严重的气喘病。这个气喘病,也是高湛的苦衷之一。这让高湛对自己的身体严重没有信心。他觉得自己活不了多少年了,趁活着的时候,好日子过一天算一天。所以,高湛才提前把皇位传给儿子。
除了以上两个苦衷外,高湛其实还认为国家已经太平稳定了。除了前面我们说到的,高湛在活着的时候把皇位传给儿子高纬,确保皇位稳定外。还有个原因,当时,朝廷是由高湛最亲近的大臣和士开把持着。和土开长期和高湛的老婆胡皇后勾勾搭搭,但高湛并不觉得这是一件羞辱的事情,反而觉得很好。因此他很放心地把朝廷交给他们管理。在高湛看来,有他最宠幸的大臣和士开以及他老婆管理,就天下太平了。
可惜,仅过了三年,高湛就去世。又再过了五年,高湛的儿子高纬就把国家给败光,给北周替代了。
(参考资料:《北齐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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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古佛孤灯
回复被杀,高湛因拥立之功被晋封为右丞相。高湛长的英俊潇洒,能力出众,所以深得孝昭帝信任。孝昭帝高演临终前,因为他自己就是杀侄夺位,而自己的儿子高百年根本就不是高湛的对手,为了保全儿子的性命避免重蹈高殷的悲剧,将皇位传给弟弟高湛,但高湛继承大统后并没有信守诺言,而是残忍的杀害了
微风不燥你很好
回复差不多吧,可他就是懒得碰胡皇后,搞得胡皇后没办法只能去勾搭和士开了,他也想得开,反正各玩各的,开心就好。性格暴躁又变态,有精神病潜质当李祖娥掐死了跟他乱伦的女儿之后,他的做法是把李祖娥的儿子抓到她面前,当着她的面活活打死,这还不算,还把李祖娥全部扒光了用马鞭抽得皮开肉绽血肉
心愿便利贴
回复结论。因为高湛最后是因为酒色淘空了身子而死的,所以人们才给他这样一个结论。但是,这个并不能作为当初他禅让的目的。再说了,禅让皇位以后专心去享乐,这个话是不靠谱的。高湛比任何人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