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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臣被抄家以后,他家里的女性下场非常惨,最惨的时候,成为奴隶或者娼妓。
古代的刑罚里,涉及到全家人的,有抄家,夷三族,诛九族,在这个时候,家里的男性一般都被斩首甚至凌迟,这家的女人呢,一般不会杀,他们往往有四种下场。
第一种下场,也是最惨的,发到教坊司或者浣衣局等官方机构充任奴隶甚至娼妓。
在古人的认知里,女人是男人的附属物,地位低也不独立,所以官府觉着女人的威胁也小很多,一旦大臣犯罪,一般都只杀男性,不杀女性。
你们以为他们是可怜女性吗?当然不是,女人的下场更惨。大臣死了就死了,死了一身轻,大臣家的女人却被朝廷发配到官方机构里,什么教坊司,浣衣局,锦衣卫,做奴隶,做官妓,干粗活累活,一辈子受折磨。
特别是教坊司,是朝廷的娱乐机构,里面有很多歌女,乐妓,官妓,供王公大臣和外藩使臣取乐,这些大臣的家属,一旦进入教坊司,那简直是万年不能翻身,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
比如靖难之役之后,建文帝那些妃子咋办的?很多都被永乐大帝发配到教坊司和浣衣局为奴为娼,建文帝那些忠臣家里的女眷,下场也是一样的。甚至有个大臣胡闰四岁的小女儿,也被发到浣衣局为奴。
第二种下场,比较惨的,给功臣家做奴隶。
古代朝廷,为了拉拢住功臣,往往会赏赐功臣爵位、钱财、宝物等等,其实朝廷还赏赐他们奴隶,为的是让他们更忠心,这叫做发功臣家为奴。
此外,朝廷为了显示功臣的特权,规定平民百姓家不准蓄养丫鬟奴婢,只有功臣家和大臣家才可以。
明律例六条:一、律称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盖谓功臣家方给赏奴婢,庶民当自服勤劳,故不得存养。
如果大臣被抄家,准能抄出一大堆丫鬟、女仆、歌伎,这些人都是哪来的,一部分是自己花钱买的,另一部分是朝廷赐给的。这些抄出的女人,大臣的眷属,就会发配到别的功臣那里当奴隶,总之,这些可怜的女人,永远都不能脱身,一辈子给人做牛做马伺候人。
第三种下场,也比较惨,流放三千里,或给边军为奴,或给披甲人为奴。
明清两朝,对于犯罪的大臣的家属,最喜欢流放到边疆给军人做奴隶了,明朝的是给边军为奴,清朝人是给披甲人为奴。
就像清朝,往往发配到黑龙江宁古塔地区,这可是最为苦寒之地,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还要遭受披甲人的凌辱。
第四种下场:户圈,也就是把一家子圈起来,不让走出指定的范围,相当于软禁。
有的大臣,本人是杀了,但是他的家属,并没什么罪过,虽然株连,也不至于定太严重的罪,所以古代的朝廷想了一招,把这些圈禁起来,不让他们随便迁徙,跟现在的取保候审之类差不多吧。
反正就是,朝廷让你呆在哪里你就呆在哪里,你该吃吃,该喝喝,过日子不受影响,只是别走出朝廷指定的范围就行了。
女性作为封建社会的弱者,她们的命运完全是由男人左右,盛时绫罗绸缎,衰时沦为娼妓。女性身不由己,所以古代的女子不好活,长得漂亮的成功权利斗争的牺牲品,长得丑的无才无德的就会让家族蒙羞。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主要有哪些呢?
1.为奴为娼
沦落为奴,好一点的是普通的苦力活工作者,最差的就是官妓。唐明时期就有官妓专门伺候朝廷命官。她们多是品貌端正,为了有朝一日能够重新回到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些官妓都巴望着自己能被达官显贵看上成为妾也总比做官妓好。
其实官妓还算好的了,营妓才是最差的,就是军队伺候当兵的。想想都恐怖,都是大老粗。他们不懂温柔,不懂诗情画意,都是硬上的。而且沦为营妓就没多大出头之日了。要么在战乱中等死,要么就是染上不洁之病病死。所以下场可想而知是不好的。
流放边塞
其实这种流放也相当于第二种,其实流放最好的下场就是死在路上。等你到了那里,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伺候的是披甲人。披甲人是什么?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
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
披甲人都是投降的人,这样的人不能重用,就是派往边疆驻守。披甲人有各种民族,各种国家来的,品行不一。
披甲人是士兵里面最下等的,他们也会思念家乡,他们才不会对国家忠心只不过在其职谋其事,不然就命不久矣,所以大多数披甲人都是对朝廷不满的。
为防止他们集体谋反就会派给他们女人服侍他们。让他们发泄不满,想想就知道有多恐怖,鞭打暴力是免不了的了。
因此古代的女子不管老少的命运都是系在家里男丁上的,逢年过节都要去烧香保佑家里男丁官运亨通,这样家里才能人丁兴旺了。
小编觉得这样还不如生在普通人家,平平淡淡才是真。
我国古代,对于朝中犯下重罪的官员,除了斩杀本人,也会对其家族进行抄家处理,有满门抄斩者,也有株连九族者,相当于将一个家庭氏族连根拔起。
现如今看来,是极其残暴和泯灭人性的,当然古代大臣被抄家之时,家里定然少不了众多的妻妾家眷,作为当时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女性而言,她们的命运往往是悲惨的。
很多时候当朝的皇帝并不想让大臣的家属们死的痛苦,于是便会用各种手段来折磨这些女性。
流放或斩首
一般而言,被抄家大臣家中的女性,有些可能直接被斩杀,但也不乏流放蛮夷之地,但最为盛行的,莫过于派遣到当时专门设立的机构中,压榨她们最后的剩余价值。
毕竟大官家中的家眷,社会地位一般较高,也具有很高的涵养,是作为歌姬和舞姬的最佳人选,这些女性很多时候会被发配到苦寒之地,而一旦到了那些地方,可以说这一生都完了。
边疆苦寒之地男人都受不了,更别说那些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通常她们在半路上都已经被折磨而死。
沦为奴隶或歌姬
但也并非绝对,按照我国古代森严的等级制度,人分三六九等,对于犯罪的罪犯,以及他身边的亲属家眷,也会根据不同的社会地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本来社会地位很低的小妾或婢女,自然也极有可能沦为奴隶。
就拿歌姬舞姬来说,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资历来支撑的,长相身材自然是第1位的,但若没有相关的艺术才能,也不能够胜任这一职位,成为别人家端茶倒水的丫鬟也不是不可能。
在众多刑罚中下场最好的莫过于被发配教坊司。
不知道大家可否听过教坊司,这里就是专门容纳无归属女性的地方,尤其是那些犯了罪的大臣以及王公贵族的家属,随着家道没落,这里也将是她们最终的归宿,如果有幸能够得到别人青睐,自然有机会脱离苦海。
当然前提是极具姿色才华,或许大家经常会看到古装电视剧中,青楼或者是某些同类型机构,一般是娱乐消遣的极佳场所,但当时主要用钱作为门票和通行证,而教坊司,却是一类相对正式正规的官方机构。
皇宫之中经常要大摆宴席,举办各类庆典祭祀活动,自然也需要大多数的服务人员,这时候教坊司就派上了用场,一方面负责培养歌姬舞姬,提供各种大型活动的娱乐项目。
但在平时,也算是有别于青楼的官方妓院,一是能彰显服务对象的身份,同时也为了区别于市井小民。当时教坊司对于从业人员的管制也极为严格,不仅有特制的服饰,而且成为消遣和被玩弄的对象,就很难翻身,几乎被刻上了一生的耻辱烙印。
当然教坊司算是最好的去处了,如若被抄家的官员等级不够,他家中女性的下场会更为凄惨,如果能在京城中,自然算是好的,但要像地方,处理方式更为简单粗暴,直接和别人签订卖身契,接下来就只能接受无尽的欺凌与压榨,稍微有点姿色,也可能避免严重的劳役杂务,倘若没有任何优势,那只能接受别人对于自己命运的安排。
除了官府中留有一部分,剩下的也会像奴隶一般贱卖到富豪地主家中,当那些贵妇人或者富太太的贴身丫鬟仆人,前后显明的屈辱对比,也有人会因此自尽而死,为自己留有最后的尊严。
如果被达官贵人官府进一步淘汰下来的,有的也会贱卖青楼,更有甚者,也会被许配给等级低下的老光棍当妻子。
其实能留在中原大地,至少没有远走他乡,也还相对能忍受,接下来才是最为残酷的。
不知道大家可否听过宁古塔,位于现如今黑龙江位置的宁古塔,在当时也算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不仅如此还极度寒冷,极端恶劣的环境,让有人直接身死途中,或者是冻死,或者是饿死。
比起那一瞬间的恐惧,持续的折磨才更恐怖,尽管当时环境恶劣,但在那里也有少数民族居住,他们对于这样的女性也很欢迎,常年没有外人打扰的蛮夷之族,自然也是对流放至此的女子,格外的好奇感兴趣。
好一点也可能会传宗接代,算作家庭成员的一份子,但要是残忍一点,直接就成为他们的奴隶。不仅要遭受恶劣环境的侵蚀,还有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比起抄家时直接被斩杀,可能活的时间更久一点,但要承受的屈辱与折磨也成倍增加。
倘若大臣被杀,就相当于家中的顶梁柱倒了,其余人也落不得什么好下场。女性作为我国封建社会,饱受折磨的群体,命运完全由一别人一手操控,仅仅作为一种资源、战利品、或者是私人财产被随意分配处置,毫无自主性可言,是那个时代最大的牺牲品。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一人犯错,牵连的可能会是整个家族。所以历来都有“株连九族”的说法。在古代,官员被抄家之后,家中的女眷会收到怎样的处理呢?
发配到掖庭的女子一般是去做一些苦力。这种生活确实很劳累,和以前锦衣玉食的大小姐生活天差地别,但其实已经算是一种比较好的去处了。因为在掖庭,至少还有可能有重见天日的机会。当初上官婉儿就是在掖庭被武则天选中,才开始了自己的为官仕途。
司教坊其实就是公立的青楼,受到朝廷的保护,专门服务于王公贵族。到这里来的女子好看的就学习歌舞乐器,供客人消遣;不好看的就打杂做苦力。而且,司教坊的女子即使离开后也只能穿青色的衣服,让人一看就能知道她的身份。
如果说司教坊已经够惨了,那民间青楼可以说是更惨。因为在司教坊至少服务的都是上层的王公贵族,而民间的青楼却是什么样的人都有,来到这里的女子不仅没有了以前优越的生活,还要学着去讨好各种各样的人,实在是非常凄惨。
有的女子也可能被卖到地主家做丫鬟,运气好能遇上好的主人家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去处。有的丫鬟从小就是和小姐一起长大的,感情十分深厚。如果将来做了陪嫁的丫鬟,也可能成为妾室和小姐共侍一夫,得到翻身的机会。
前面的去处都已经非常不堪了,但其实最惨的还是宁古塔。
宁古塔位于现在的黑龙江省。在古代属于边境不毛之地。这里常年冰雪,气候严寒恶劣。在古代被视为“人间地狱”。
但可怕的不止这些,因为需要徒步到宁古塔,官家的小姐一般又身体娇弱。所以一般还没到宁古塔就死在了途中。更有可怜的女子,在半路被野兽吃掉,或者被饥民杀了吃掉。
由此看来,官员被抄家后,家中女眷的遭遇确实是十分凄惨。凄惨的不只是环境、生活的恶化,还有人格的侮辱。
文:唯恋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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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上到达官贵人,下到黎民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或者奴下奴。
也许在宋以前还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思想,到了元朝以后,所有的臣民都成了皇帝的私有财产,皇帝对天下子民不仅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更是可以随意处置臣民们的财产。
也正是如此,元明清三朝,开始经常出现一种现象,那就是“抄家”。
抄家和我们后来说的“没收全部财产”不一样。没收全部财产,指的是没收犯罪分子本人的全部财产,包含犯罪分子本人的个人财产和他人共有财产的应得部分,家属个人财产,家属应得财产则不在没收之列。而抄家,也叫“籍没家产”,没收全部家产,这个家里从房子车子到针头线脑全部没收。
抄家之后,罪官本人,或者斩首、或者自缢而死,一了百了。他的家眷们,往往成了继续替他赎罪的牺牲品。通常来说,罪官家属在被抄家之后可能面临的命运有这些:
1,处死。
如果罪官的罪行比较严重,达到了诛三族或者诛九族的程度,那么他的家人乃至亲戚也全部要被处死。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家人,不光包含妻妾儿女,还包含家里的厨师、保姆、保镖等,这些人如果跟着被处死,那牵涉面就太大了。
2,流放。
我们在清朝影视剧中常见的情况是,某官员犯罪,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如果罪官被处死,他们的家属罪不至死,就可能被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
披甲人是清朝八旗制度中最为低级的士兵之一,平时务农,战时出征。让这些罪官之女伺候披甲人,一方面是侮辱她们,另一方面也算是给披甲人的一些安慰。说白了,这就是清朝版的“慰安妇”。
3,成为官奴。
如果某些罪官“罪大恶极”,皇帝杀了他不足以平息怒气,那就需要让他家的女子们继续“还债赎罪”。最惨的莫过于成为“官奴”。所谓官奴,其实并不是让她们给别人当奴婢更多情况是直接送到了教坊司成为官办妓院的妓女。
有一个有趣却心酸的故事是,某清廉官员被控有罪,刚好不在,他的女儿直接送到了妓院,那些被官员打压过的豪族地痞们纷纷慷慨解囊和官员女儿共度良宵。一段时间后,官员居然平反了,可是在女儿身上的伤害,早已不可逆转了。
在古代,尤其是明清两朝,官员犯罪不犯罪倒是其次,一旦惹得某人震怒,可能直接就会要命。于是很多官员上朝的心情就像上坟一样悲哀,每天起早去上朝,先写好遗书再出门。结果有一次皇帝和大臣聊得很开心,晚上才回家,回到家发现,家里妻女早已自杀了。原来,他们以为当家已经被皇上治罪,为了避免更大厄运,直接自杀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家妓其实就是家养的歌妓、舞妓。
早在秦汉时期,一些大富大贵的家庭,会豢养歌妓、舞妓。
歌舞妓和普通的家奴,比如丫鬟、女工、奶妈,有根本性的不同。
歌舞妓原则上不需要做活,而是专业用来跳舞、唱歌,平时都在练习。
为什么会这样?
主要是古代的娱乐贫乏,聚会中的消遣只有歌舞。
而当时社交场合基本都是男人,他们喜欢看女人的歌舞。
所以,有钱人会花巨资购买年轻貌美的少女,经过多年专业训练,培养成歌舞妓。
其实,歌舞妓可以看做有着艺术技能的特殊丫鬟。
小说《红楼梦》中,贾府养了12个小戏子,她们也是歌舞妓。
每到贾府女眷烦闷时,就让她们出来唱一曲。
元妃省亲的时候,她们也负责表演戏剧以接待。为了养12个小戏子,贾府花费了不少银两,但也算值得。
在当年,家里养着戏班子,就相当于今天大款养着女明星,是很有面子,也是财富的象征。
其实,歌舞妓的历史很早。
秦汉时代,歌舞妓就很常见。
比如著名的貂蝉,就是王允养的歌舞妓。
歌舞妓的生活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不需要工作,还有好吃好喝,给她们零花钱也不少。毕竟培养一个出色的歌舞妓并不容易,主人对她们也很看重。
只是,歌舞妓的下场通常都很惨。
她们本质是女奴。
比如小说中,吕布看中了貂蝉,开口向王允讨要,后者就将貂蝉送给吕布做妾。
这种婚姻中,歌舞妓自己无法做主,只能像小动物一样任意送人。
一些歌舞妓年龄大了以后,多会被主子们收为小妾。
她们的身份是女奴,即便会唱歌跳舞也没什么了不起,不可能成为正室,只能做妾。
古代的妾,地位低下,她们的儿子甚至连继承权都没有。
还是用貂蝉的例子。貂蝉看主人王允天天忧愁,忍不住哭泣,王允竟然恼怒质问她是不是有私情。
可见,在王允眼中,貂蝉不过是一个歌妓罢了,就是他的私人财产。
最惨的歌舞妓,就是被主子玩腻的一部分人。歌舞妓在年轻时候,就很有可能遭到主子的玩弄,她们无法抵抗。有时候,这些玩弄甚至是瞒着主母的。
这些女人没有地位,所以主子玩腻了,她们又没有生育,往往也不会成为妾,仍然让他们做女仆。甚至,还会将她们送人,被新的主子玩弄,成为泄欲工具。
总之,歌舞妓的地位同看门狗差不多,同今天的那些风光的同行们无法相比。
本来这个题目没什么好说道的,可是下面题干一句“人性丑恶”让人忍不住想多说几句。
首先说一下,古代养家妓确实是很平常的事,不管是史书记载还是文学作品,都是多有展现,不过毕竟没有亲眼见过。不过现在在某些国家地区依然存在着这种类似奴隶一样的人,比如印度。印度有些人一直觉得他们很发达很厉害,我们看起来觉得十分搞笑,可是看到他们某些贵族土豪的生活,就会觉得难怪他们认为他们比我们发达,按照那些土豪的生活标准,就是美国也要甘拜下风啊。记得有个供应商就是印度的高种姓,不但种姓高,家里还有钱,那生活简直跟皇帝差不多,比如想吃芒果了,他家的仆人就会跪在地上挤好芒果汁,然后喂给他吃,那做派,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在他们眼里,自家的仆人就好像是另外一种生物或者会干活的机器人,要去讲平等,那是压根不可能的。在他们眼里,处理仆人跟处理一件工具一样,什么道德法律之类的统统没用,因为那些是约束人的,仆人已经不算是人了。这些事情在我们或者欧美国家看来,是不可思议,大大违反人权的,可是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不要说那些贵族,就算那些奴仆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拿印度举例子就想说明一下,就算在同一时间节点,不同地区都会有很大的差异,何况是在古代呢,历史局限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并不是说明了人性有多丑恶,而只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
既然女人有这么大的作用,达官显贵养家妓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可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有的可以作为贿赂上层的佳品,有的也可以作为笼络下属的手段,反正都能派得上用场。这美人计千百年来已经被人们用滥了,可是几乎屡试不爽。可以掌握一大把美人在自己手中,随时都可以使用,何乐而不为呢。
另外一点原因就很简单了,就是满足个人的欲望需求。很多人不但从小养家妓,还会不停的买卖赠送,比如大名鼎鼎的白居易诗篇里就有诸多关于家妓的描述,可见,这种风气在当时文人圈子里是十分流行的。这些人退可以照顾自己生活起居,进可以为宾客表演歌舞,实际上已经成了一种标配。大家都觉得是合理合法的事情,连家妓本身也十分认同自己的身份,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比如当年斗富的石崇,有一个宠姬叫绿珠,石崇失势以后,他的对头孙秀问他讨要绿珠,石崇没有答应,后来石崇惹来杀身之祸,绿珠居然跳楼自尽以表忠心。可以看出来,主人和家妓之间的关系,并不就是跟我们看到的一样都是冷冰冰的,这是一种延续了千年而且双方都认可的关系。
看待这个问题,一定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大环境,我们今天觉得不合理的东西,在当时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否则就不会出现并且延续千年了。同样的,今天我们觉得合理的东西,如果让几百几千年以后的人看看,还会觉得全部正确吗,我看未必。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拿今天的眼光来看待历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掌控为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掌控为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评论
爱ゝ若只如初见
回复古塔。 宁古塔位于现在的黑龙江省。在古代属于边境不毛之地。这里常年冰雪,气候严寒恶劣。在古代被视为“人间地狱”。 在清朝,这里是专门发配女犯人的地方。发配宁古塔的女眷
原来无话可说
回复奴,好一点的是普通的苦力活工作者,最差的就是官妓。唐明时期就有官妓专门伺候朝廷命官。她们多是品貌端正,为了有朝一日能够重新回到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些官妓都巴望着自己能被达官显贵看上成为妾也总比做
初汐
回复等,这些人如果跟着被处死,那牵涉面就太大了。2,流放。我们在清朝影视剧中常见的情况是,某官员犯罪,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如果罪官被处死,他们的家属罪不至死,就可能被流放宁古塔,给